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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發文字號】:法律字第0970030533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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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發文日期】:民國97年08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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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要旨】: |
指定文理類補習班除語文類科外,屬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 7
款 3 目之非公務機關,適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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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發文字號】:秘台人三字第0970016243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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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發文日期】:民國97年08月0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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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要旨】: |
公務人員於請假期間失蹤,於失蹤期間,在未確定死亡前,應發給全數本
俸,其病假期滿不能銷假而應予留職停薪者,已逾一年仍未痊癒者,應依
法規辦理退休、退職或資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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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發文字號】:法檢決字第0972001653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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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發文日期】:民國97年07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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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要旨】: |
律師得辦理專利之事務,毋需登錄及加入公會,惟仍應遵守專利法規,如
因而有不法行為,即應付懲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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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發文字號】:法檢決字第097002476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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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發文日期】:民國97年07月0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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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要旨】: |
有關律師未受事業委託,而僅參與該事業訴訟案件資料準備,嗣後於該事
業另一訴訟案件中,律師應視實際情形,有無違反律師法第 26 條利害衝
突之規定,而受任為對造事業之訴訟代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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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發文字號】:法政字第0970019603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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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發文日期】:民國97年07月0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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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要旨】: |
有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5 款所稱之代表政府或公
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,乃指代表政府或公營事業機構出任依私法
成立之社團(包括公益性及營利性社團)及財團之董事及監察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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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發文字號】:院台政二字第0970014618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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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發文日期】:民國97年07月0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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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要旨】: |
為推動公務員廉能施政,司法院準用行政院訂定之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
」,並於 8 月 1 日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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